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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延津县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优化交通服务,提高警务用车效率,满足工作需求,延津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用车司机。此次招聘旨在选拔一批政治可靠、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的本地优秀人才,共同为延津县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招聘15名男性警务用车司机。
二、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 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无纹身。
3. 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 驾驶资格:具有驾驶资格,驾龄在三年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聘用,驾龄可放宽至二年以上。
5. 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延津县自收自支编制在岗人员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满足以上要求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
2. 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津县永安大道40号院四楼)。
3. 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填报,报名交考务费30元。
4.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录用的全过程。
四、录用及待遇
1. 录用后,经体检、政审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温馨提示
1. 报名者须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招聘过程中,请密切关注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招聘信息。
诚邀各位有志之士加入我们,共同为延津县的发展贡献力量!我们期待您的加入,共创美好未来!